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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与清华联合培养博士后招收面试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2    来源:    编辑录入:    点击: 次

我校2016与清华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招收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北京印刷学院博士后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收原则
1.计划指导。博士后招收与各单位学科建设科研提升和师资需求紧密结合2016年度学校计划招收20名左右与清华联合培养学科博士后,各单位博士后招录人数须根据总量指标严格控制。
2.坚持标准。优先招收毕业于国内外高水平院校、知名科研院所或高水平专业院校的博士研究生。
3.突出重点。优先保证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重大科研项目等平台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需求,大力支持面向海外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为端正,思想品德良好;
2.取得博士学位(应届博士生能够按期博士毕业),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3.符合北京印刷学院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发展重点
4.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课题组织能力。
三、工作程序
1.宣传和材料初审。各单位应面向海内外积极组织本单位博士后招收的宣传工作;校内博士后合作导师应积极物色和联系本人拟合作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人选;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协助校内博士后合作导师应聘申请人员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2.面试审核二级单位自行确定本单位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并通知应聘申请人员参加面试审核,要求应聘申请人员参加面试审核时携带本人应聘申请简历(模板见附件1)和已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期刊、证明等材料原件。
3.材料递送。面试审核结束后,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填写每位参加面试审核人员《北京印刷学院与清华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审核表》附件2,并汇总成《北京印刷学院与清华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拟招收人员汇总表》附件3,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可随时递人事处博管办(综合楼325室)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博士后工作指导小组是本单位博士后招收工作责任主体,校内博士后合作导师是本单位拟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第一责任人,本单位四级岗及以上在编在岗教授均可为校内博士后合作导师人选
2.各单位应严格博士后招收程序,全方位核准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学术业绩、学术道德和政治立场等,确保信息真实,防止弄虚作假。